天保人力拟向天保小贷公司申请信用贷款 最高借款金额800万
- 来源:挖贝网
- 时间:2023-08-16 18:49:32
8月15日,天保人力(872779)近日发布公告,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,天津天保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天保人力”或“公司”)拟向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天保小贷公司”)申请信用贷款,授信协议签署后,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时间内,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决定实际提款日期、提款金额、还款日期、还款金额。
(相关资料图)
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:
甲方(贷款方):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;法定代表人:尚春旺
乙方(借款方):天津天保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;法定代表人:陈雁芦
第一条,最高借款金额:
本合同项下最高借款金额为:人民币捌佰万元整(大写),¥8,000,000.00元(小写)。该“最高借款金额”仅为最高借款本金金额,基于借款本金产生的利息等乙方应付的其他款项虽不计算为“最高借款金额”,乙方仍应当承担还款义务。
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下述第【①】项:①可循环贷款:即该“最高借款金额”是指在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间内,乙方在任一时点在甲方处取得贷款本金的最高限额,并非指期间内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。②不可循环贷款:即该“最高借款金额”是指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间内,乙方历次使用金额的累计额。
第二条,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间:2.1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间自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止。2.2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的“有效期间”是指本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的实际发生期,即在该有效期内乙方均有权提出用款需求,借款期限以借据为准。借款额度有效期满,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自动取消,乙方不得再申请使用。
第三条,借款期限、用途:3.1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,不少于2个月,低于2个月按2个月付息,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间内发生的每笔借款的起始日、到期日以本合同项下的借据为准。3.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:补充流动资金。
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。
第四条,借款利息:4.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化利率为8%,借款年化利率采用单利方法计算,合同期内不予调整。
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: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,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。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资料显示,天保人力主要业务为劳务派遣;人力资源服务外包;人事代理服务;劳务服务;灵活用工;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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